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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彩纳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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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3.1 一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0 人。
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2 座全长 10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3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2 二级资质标准
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0 人。
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 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 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3 座全长 1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
(4)3 座中间站;
(5)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 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3 三级资质标准
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4 承包工程范围
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 跨大于 64 米的桥梁、全长 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 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 工程)。
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 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 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 米的桥梁、全长 1200 米以上的 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24 米 的桥梁、全长 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 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1 一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0台);
(6)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 二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4座以上。
2.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4)摊铺宽度8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5)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
(6)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7)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8)各型压路机1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2台);
(9)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1台;
(10)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1套;
(11)50吨以上吊车1台;
(12)水泥混凝土泵车2台;
(13)隧道掘进设备1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2台,压浆设备1台。
2.3 三级资质标准
2.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2.4 承包工程范围
2.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6.1 一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0 人。
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6.2 二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6.3 三级资质标准
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6.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4 承包工程范围
6.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 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 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 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
14.1 一级资质标准
1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
1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3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6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8人、电工不少于3人。
1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14.2 二级资质标准
1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万元以上。
1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6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2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4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2人、电工不少于2人。
1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5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台次。
14.3 三级资质标准
1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万元以上。
14.3.2 企业主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1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4.4 承包工程范围
14.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4.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4.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 80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级、三级。
5.1 一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 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 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 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 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 二级资质标准
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5.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 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 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 坝 2 座;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 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 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 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 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3 三级资质标准
5.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5.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5.4 承包工程范围
5.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 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 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5.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 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 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 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 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 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 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 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 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 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 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 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 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 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 专业职称。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注:
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 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2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 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 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 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 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 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 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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